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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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疏浚工程所得的天然砂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2年1月28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4   返回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10时至11时(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授权机构: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瓯北至安澜渡运航线安全隐患应急疏浚工程所得的天然砂约8万吨(预估数量),起拍价:240万元

二、注意事项:①标的交易时间为《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止,标的交易数量以在此期间、在指定过磅点实际过磅的吨数为准,标的实际交易价款=拍卖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数;②标的预估数量(8万吨)仅作为计算标的成交单价的依据(成交单价=拍卖成交价/预估吨数),并不作为标的交易数量的依据,标的最终的交易数量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③标的质量以移交时的堆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人对标的数量、质量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且具备建筑材料加工、建筑材料销售资质的企业法人;②竞买人须有县或县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长期或临时的堆场;③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方式:有意竞买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照原件、公章及有效堆场证明、100万元的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和完成中拍平台实名注册、开通网络竞价手续。法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理:保证金不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户名: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1203202009025004084;开户行:工行温州分行营业部);保证金必须由竞买单位交款,不可他人代交;成交者,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标的咨询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2年1月27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咨询电话:0577-88896799。

、交易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捌万元或整倍数。

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一旦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网络竞拍相关事宜:

1、竞买人需以报名登记时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事先在中拍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实名注册后需在2022年1月27日16时前到对应的标的页面报名参拍,逾时将无法报名。

2、竞买人在对应的标的页面报名参拍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1月27日16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方为有效,保证金逾时到账无效,本公司不予开通网络竞价手续。

3、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照原件、公章及有效堆场证明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到本公司报名登记,仅在中拍平台上该标的页面报名参拍的,本公司不予开通网络竞价手续。

4、本公司给予开通网络竞价手续后,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费用承担:

1、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当日17时前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40000元的拍卖佣金,逾期支付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转履约保证金,且不予退还。

2、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详见中拍平台首页-收费规则);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3、标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装卸、过磅、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说明:

1、竞买人竞得标后,需在拍卖成交当日17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公章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法人无法到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2、竞买人竞得标后,其交纳的100万元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的10日内,签订双方在结算账款及确定无债权债务且未违反合同中关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3、竞买人竞得标后,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标的转让方签属《转让合同》,逾期签署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转履约保证金,且不予退还。

4、在合同约定的交易时间内,当标的堆积到一定的数量时,转让方即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移交地点:永嘉县桥下镇梅岙村下洋田砂石堆场),买受人须在标的堆放点对标的进行过磅后运走;当标的过磅运走的数量达到5000吨时,转让方与买受人办理一次转让价款结算手续,并以此类推;买受人每次均须在3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5、在合同约定的交易时间内,标的采取疏浚所得天然砂堆积一部分移交一部分的方式向买受人陆续移交完毕。标的的实际移交数量以堆放现场实物过磅为准,转让方对标的的数量不作任何保证。

6、本次转让的标的是瓯北至安澜渡运航线安全隐患应急疏浚工程所得的天然砂陆续堆放到堆放点后再以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买受人的,因标的所移交的批次不同,在质量上会存在差异,转让方对标的的质量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标的因移交批次不同而产生质量差异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标的的接收,标的《转让合同》自动终止;同时视为买受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买受人在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务必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到转让方的标的移交通知后,应及时安排运输工具,将标的过磅运走;不得无故拖延移交时间,影响疏浚工程进度。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视为买受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在合同约定的交易时间内,买受人有任何一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价款的,则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并要求买受人在3日内付清本次的交易价款后再恢复移交工作;如买受人在此期限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的,《转让合同》自动终止,同时视为买受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在转让标的交易时间内如遇政府相关部门明令转让方暂停疏浚工程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疏浚工程暂停的,转让方、买受人须等待疏浚工程恢复后再行恢复标的的移交工作,标的的交易时间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时间执行。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延长交易时间或对其进行任何形式上的补偿。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967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瓯北至安澜渡运航线安全隐患应急疏浚工程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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