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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大高桥等9处房产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2年8月13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1   返回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2年8月13日上午10时至12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授权机构: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增价式拍卖:

一、  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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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  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登陆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在对应的标的页面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

三、  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工作日),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成交价款结算: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首年租金成交价2%的拍卖佣金(佣金低于500元,按500元收取)。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

3.淘宝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向淘宝资产处置平台支付。

4.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凭租赁合同原件向本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本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  标的移交及租赁合同签订:

1.买受人向委托人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款凭证到委托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期时间为准。

2.未腾空房产(2号、4号、5号、9号标的),出租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腾空,并在腾空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期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3.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16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联系地址: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3号馆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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