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对外披露,定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进行投标式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禽类定点屠宰证照资格。
3.意向承租方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 “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公司信用报告。对于两个月内逾期超过 5 次或单欠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审核合格的信用报告,可予以确定为意向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之一作自然人担保,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自然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审查标准同上述第3点。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①原承租人须在原租期届满日前腾空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房产及设备设施一套,并结清相关费用。若逾期腾空交还合格租赁房产的,按原《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②竞得人须在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两年保持不变,第三年起房产年租金按上年租金基数环比递增5%,设备设施年租金不递增,下一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至百位数,若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收取)。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上述所需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5.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全部作为房产年租金的溢价,即年租金成交价格=房产年租金起拍价+竞价溢价额+设备设施年租金。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5时止
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3时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2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8514185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0577-88309091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60020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浙江产权交易所前端用户注册操作指引.pdf